咸阳市委对市中院进行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15.01.2015  11:38
        陕西法院网讯    1月14日,咸阳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组一行8人在考核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蔚的带领下对咸阳中院进行2014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咸阳中院院长李国庆汇报了2014年度该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班子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2014年,市中院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圆满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一是努力提升队伍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履职能力培训,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二是充分发挥审判及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大力彰显司法权威,努力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服务咸阳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三是强化管理监督,狠抓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及司法公开,着力提高工作效能。四是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增加便民措施、拓宽服务渠道、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五是狠抓物质装备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办公水平、推进人民法庭建设,夯实公正司法基础。

        李国庆院长认真分析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并表示,2015年,市中院将以司法改革为统揽,狠抓主业、试水改革、突出管理、加强基层,形成“四个新常态”:即提升能力成为新常态、审务公开成为新常态、管理规范成为新常态、法官清廉成为新常态;取得“五个成效”:即学习调研氛围进一步增强、公正理念和质效意识进一步强化、管理水平和效能进一步提升、队伍精神面貌进一步转变、信息化应用和物质装备建设进一步加强,为实现“四强三领先”西部强市“咸阳梦”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会上,考核组进行了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推荐了后备干部,并逐项查阅了各类文件资料,对该班子建设、机关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