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六部门联合出新规 商家高音喇叭揽客罚500元

10.04.2015  10:10

  噪声投诉经常在环保投诉中高居首位,8日,我市召开噪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西安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缓解噪声扰民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细化了各自的管理职责,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标准。

  每月将开展噪声联合执法检查

  生活中,喧嚣的广场舞音乐、吵闹的机械轰隆、深夜的工地噪声,总打扰市民正常的休息。噪声投诉经常在环保投诉中高居首位,由于责权不明晰,造成难管理。为此,我市环境保护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地铁办、市交通运输局等六部门8日联合出台了《西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缓解噪声扰民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并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标准。

  我市专门成立了城市精细化管理缓解噪声扰民问题领导小组,每月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共同治理噪声污染。根据职责分工,我市将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品的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超标及交通噪声污染等的查处力度。

  抽陀螺甩响鞭扰民罚200元

  据了解,施工单位没有实施施工噪声防治方案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或者未按照夜间作业证明的要求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施工单位未向周围单位和居民公布相关信息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或者在街道、广场、公园,开展宣传庆典、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活动中,使用音响、抽打陀螺、甩响鞭等方式,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将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元罚款。

  在居住区室内使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娱乐、体育锻炼等活动产生噪声,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

  年底前基本杜绝建筑工地噪声

  为了逐步减少噪声扰民问题,我市将提高企业主管人员素质,通过调整施工工艺和作业时间的方法,减少夜间施工作业次数,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参与禁噪工作,加大对临街商业门店、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音响使用等产品的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超标及交通噪声污染等的查处力度,年底前,基本杜绝临街商业门店音响噪声、建筑工地施工噪声,改善市民生活环境。

  在高、中考前15日内以及高、中考期间,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考试期间,24小时内禁止在考场周边5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在此期间遇有抢修、抢险、应急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噪声防护措施,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5月中旬,市环保局将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噪声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齐抓共管、媒体曝光等多种手段,有效防控和降低噪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