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政府常务会集体学习新《环保法》

02.04.2015  13:38

 

      商州区政府在3月30日上午召开的第七次政府常务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区政府区级以上领导及环委会23个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区环保局局长南荣民向与会同志作了学习辅导介绍。

      南荣民从新《环保法》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解读和八大亮点四个方面作了详细地辅导,重点对新《环保法》细化和完善人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公众、司法机关等主体在生态环境防治中的责任进行讲解,并介绍了雾和霾的区别、PM2.5和PM10的概念等环保方面的知识。

      学习辅导结束后,区长张国瑜就做好环保工作专门作了强调,要求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明确自己的法定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方式处理环保问题的能力。要切实做好中心城区禁烧烟煤、城区建设工地拉土车严禁带泥带土上路、农村清洁工程等重点环保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把环境保护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会上,区环保局向与会人员发放了新《环保法》学习材料及《环保法律法规汇编》。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