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四项措施”强化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17.06.2015  10:07
 

  近日,柞水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采取四项措施,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当作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原则,把集中整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维护稳定工作相结合,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确保校园及周边良好的环境治安秩序。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各成员单位不断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对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得力,整治不到位,导致专项治理行动成效差,发生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按照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具体负责人责任。

  四是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专项组办公室反馈,由综治办进行协调,整治活动结束后,各牵头单位及时将整治过程中的重要活动,突出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上报,促进整治活动的有序开展。(黄善峰 吴学勤)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