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不发加班费可投诉 西安市人社局暂未接到投诉
10.10.2014 09:20
本文来源: 华商网
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国庆7天长假,仍有不少人在工作岗位上忙碌了7天,根据规定,国庆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加了班的亲,领到加班费了吗?
据介绍,国庆7天假,实际上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若员工在10月1日、2日和3日加班,单位必须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
工资300%的报酬,且不允许用补休代替。剩下的4日、5日、6日、7日加班,企业若安排补休则不需支付工资;若不能安排补休,要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200%的标准支付工资。换句话说,“国庆七天”前3天加班一定要“支付3倍工资”,后4天可以“补休”,如不安排补休则需支付双倍工资。
昨日,西安市人社局劳动监察支队有关人员介绍,目前还没有接到国庆加班工资方面的投诉。他分析说,一般10月的工资会到11月发放,届时劳动者才能知道自己是否领到了加班费。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可以拨打029-12333向人社部门投诉。
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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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2014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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