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我是一名刚刚进入法院工作不久的政法新兵,来自最基层的人民法庭。我们那里没有影视作品上的针锋相对,激烈辩论,更多的是说不清道不明家长里短的纠纷;也根本不存在高大上的律政娇俏人,因为我们每天都要接待各种各样的当事人,要回答各种甚至是啼笑皆非的问题;我们的工作枯燥重复,没有鲜花,没有掌声,更多的是伏案阅卷,恪守清贫。
惊堂木一拍,衙役两边开,老爷来升堂,威武吼起来。这样的封建社会审判场面在影视剧里被演绎地活灵活现。时至今日,还有人对法院对审判存在误解和排斥。曾几何时“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成为了少数法院的代名词,我们必须不避讳的承认,这种不良风气成为了广大群众与法院干警之间一层无形的隔阂,损害着司法形象,伤害了群众感情,影响到司法公信力。当前,人民法院吹响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号角,迎来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司法体制改革和创新,也奏响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强音。
身为法院人,我告别了花花绿绿的衣裳,穿上笔挺的制服,佩戴上庄严的天平,我觉得自己英姿飒爽;身为执法人,我脱下扮漂亮的高跟鞋,因为我们的爬山涉水,会温暖许多冰冷的心扉。
我们的工作虽然繁琐,但我们却要永远保持一份饱满的工作热情,对待当事人我们要有一颗宽容细致的心。法律并不是冰冷的,在办案过程中,只需一个笑脸相迎就会让当事人体会到法官的亲切;只需一句文明问候就会让当事人领受到司法的人性;只需一杯茶水招待就会让当事人感知到法院的温暖;只需一把椅子请坐就会让当事人心生感激之情。多说一个“请”字可体现尊重群众,奉上一杯茶水可反映关心群众,办好一个案子可折射帮助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一个好的法官应该想方设法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然后通过各种方法,让群众感到法律权威的同时,也感受到法律的温情。
刚到法庭工作不久,我们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的纠纷。其中的被告独身一人生活非常贫困且身患残疾,不仅交不起诉讼费,连开庭也是早上六点就开始步行,走了整整五个小时走到法庭。庭审从早上十点一直进行到下午五点,当我们得知他饥肠辘辘还要继续步行五个小时才能回家的时候,我们深深地感受到老百姓的困苦,当时我们就决定留下他,和我们一起吃饭,并驱车将其送回家。那一天,虽然我觉得非常疲惫,但却过得格外开心。因为有一腔正气,平凡中,我们体味到的是高贵;因为有两袖清风,渺小中,我们感觉到的是雄伟。
在历史和现实的交叉路口,在真善和假恶的碰撞边缘,“挥法律之利剑,持正义之天平,除人间之邪恶,守政法之圣洁。”这就是人民法官。我们时刻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剑胆除恶,琴心护法,为“金色天平”增辉,为“赤色法徽”添彩,以自己的行动默默的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誓言,在平凡的岗位踏实工作,默默坚守,坚持与民同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又是下乡送达的路上,天气闷热,尘土飞扬,头偏向窗边,却清晰地闻到了野花的清香。豁然开朗,来路不由己,但前路可期,青春正能量,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