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被纳入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30地市

06.07.2015  11:49

  根据环保部7月2日通报中央专项资金支持30地市防治重金属污染情况,渭南市被纳入中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30个地市。

  获专项资金支持的30个地市是通过竞争排名确定的。2010年中央财政设立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2015年,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决定改进专项资金分配方式,采用竞争性申报和评审方式,明确《规划》重点区域所在的地市人民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择优支持一批重点区域开展治理工作。通过初步审查和现场竞争评审,考察了申报区域污染治理的紧迫性、方案的合理性、基础工作条件、保障措施等,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确定对综合排名前30位的地市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