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志办公室:《麟游县志(1990~2010)》通过终审

09.11.2014  14:36
    10月31日,《麟游县志(1990~2010)》终审会议在麟游县召开。省志办主任王锦春,巡视员焦博武,副主任史天社、吴玉莲,宝鸡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李宏发,麟游县委书记孙敬虎、县长李武发、副书记赵会祥、副县长许红霞、县志编委会成员,省、市、县志办有关处科室人员共5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史天社主持。 

  评审会上,孙敬虎致辞,县志办主任吴天林汇报了麟游县志编纂情况。省志办原副主任王新中、市县志处处长张世民、出版发行处处长王斌进行评审发言。会议评审认为:该志政治观点正确;分类框架合理,体例完备;资料翔实,图文并茂,内容丰富;文字流畅,表述清晰,较好地反映了麟游县的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是一部较成熟的志稿。会议决定《麟游县志(1990~2010)》通过终审。  

  王锦春在讲话中对麟游县修志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志书出版和今后的地方志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做好地方志工作离不开领导的支持,地方志工作做得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修志工作千难万难,领导重视就不难。希望县委、县政府继续关心、支持地方志工作,完善机制保障,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精心打磨,确保质量。会后要认真梳理,充分消化,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精心审视志稿的每一个环节,扬长避短,全方位提高志稿的质量,争取冲全国大奖。三是进一步拓展领域,发挥作用。“修志为用,因用而修”,修志的目的,在于发挥其“资治、教育、存史”功能,如将其束之高阁,就失去了志书的作用。希望各级志办要勇于创新,积极扩展地方志工作的新领域,在全社会蔚成“读志”、“传志”、“用志”的良好氛围。希望安排做好《麟游年鉴》编纂和旧志整理及地情文献编辑工作。

  最后,李武发讲话,表示要按照评审意见逐条梳理,做好志稿精简和资料核实工作,保障经费,力争使麟游县志成为精品佳志。

 

责任编辑:凌玲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