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太白县国税局、地税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方共同协商,推出纳税服务新项目——“税信贷”,助力小微企业发展。小微企业“税信贷”服务是指将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与银行信用有效联结,对积极主动缴税、纳税信用等级评级好的小微企业,根据其申请,太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依据企业年度纳税额,提供一定额度的授信额度支持。一是设定申请条件。小微企业3年按时、足额申报纳税,且纳税信用评级为B级(含B级)以上,可申请“税信贷”。二是设定授信额度。根据企业最近三年国税、地税纳税总额之合,给予最高三倍信用授信,最高信用额度不超过60万元。三是设定办理程序。纳税人将申请资料提交税务机关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将提交资料连同企业完税证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表转交太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该联社对审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并通知纳税人到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贷款手续。
“税信贷”是税银合作的创新融资产品,旨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由企业自主申请“税信贷”,没有任何行政强制要求。“税信贷”也是一项纳税服务措施,它将纳税信用等级与银行信用有效联结,是纳税信用等级用途得到有益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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