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中央编办综合司、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将于2016年3月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会议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各省设立分会场。我省除西安市、西咸新区以外的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均将设立分会场。
省级分会场参会人员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省编办、省法制办负责同志及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西安市、西咸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西安市编办、法制办相关负责同志,邀请西咸新区管委会、西安市及其各区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省级分会场会议。
各地分会场参会人员有:除西安市、西咸新区以外的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负责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分管市长,各县(区)分管县(区)长。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编办、法制办,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韩城、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有关负责同志。(梁新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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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