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城函〔2014〕33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省长确定事项落实通报单》(〔2014〕第6号)要求,决定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调研,请各地污水处理主管部门立即组织污水处理厂,依据2012、2013年财务报表,按照附表要求如实填写运行成本数据,并于9月26日中午12:00前将附表(含电子版)报城建处。
附 件:城镇污水处理场运行成本调查表
联系人:郭 延
电 话:029-87294022(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文件可在陕西建设网-省厅文件中下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23日
关于开展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成本调研的通知 -
西安19:14 23.09.2014 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