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快培育“瞪羚企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3.07.2018 21:17
本文来源: 科技厅
近期,四川省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省委办公厅会同科技厅等有关部门,对成都“瞪羚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研究。2017年成都55家“瞪羚企业”呈现出经营状况良好、规模快速提升,创新能力较强、科研成果较多,产业布局高端、业态模式新颖等特征,是创业企业中的佼佼者和新经济的产业引领者,已成为高新区创新发展新引擎。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全省“瞪羚企业”还存在总量较少、质量不优,扶持整合力度亟待加大,统筹协调机制尚不健全,财政科技投入占比偏低,企业资本运作能力较弱,对高端人才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四川省委副书记邓小刚、省政府副省长彭宇行作出重要批示,指示科技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四川省“瞪羚企业”发展方案。为进一步加大“瞪羚企业”培育力度、注入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活力,拟采取5方面措施。
一、从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入手,解决好谁来管理、如何认定、动态监测等问题。一是尽快出台认定管理办法。由科技厅牵头,财政、税务等部门参与,尽快研究出台四川省“瞪羚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二是研究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公开遴选,每年培育50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好的“瞪羚企业”,并建立全省统一数据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统一管理。三是适时跟踪反映企业动态。由科技厅、省统计局负责,建立全省“瞪羚企业”培育统计监测制度,科学跟踪反映企业发展态势。
二、从提升关键核心技术能力入手,积极引导“瞪羚企业”开展产学研用合作创新。一是加大技术研发支持力度。优先支持“瞪羚企业”承担国家、省级重点研发项目,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对在川成功实现产业化的重大项目,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二是引导开展技术研发合作。引导和鼓励在川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重点实验室的科研设施设备向“瞪羚企业”开放,支持高校院所与“瞪羚企业”开展技术许可、技术交易、技术合作、技术入股等方面深度合作。
三、从完善财税激励政策入手,确保“瞪羚企业”在优惠政策方面应享尽享。一是安排财政资金给予支持。鼓励“瞪羚企业”以市场为导向建立研发机构。对自建新型研发机构的,由主管部门认定后,给予一定补助。探索建立“瞪羚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二是给予一定比例贴息贷款。对经认定及培育过程中的“瞪羚企业”,探索“政银合作”模式,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三是加大科技创新研发补助。实施“瞪羚企业”普惠扶持机制。
四、从发挥金融杠杆支撑作用入手,推动实现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的相互促进。一是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推动设立区域子基金和行业子基金,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二是鼓励进行债务融资。参照中关村等地做法,在企业社会筹资利息方面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三是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贷款。四是支持上市挂牌融资。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设“瞪羚板”,重点支持到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等上市或挂牌融资。
五、从优化服务保障体系入手,为“瞪羚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多元化优质服务。一是创建企业服务平台。在省内具备条件的高新区设立分中心,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和定制化联系帮扶。二是完善人才服务机制。探索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留职不停薪”,流动到高新技术企业或“瞪羚企业”创新创业。三是搭建开放交流平台。支持各类机构参与“瞪羚企业”遴选、政策制定、发展报告编制、品牌宣传等活动。四是举办年度行业峰会。开展头脑风暴、专题研讨和技术合作,搭建“企业+协会+政府”常态化对话交流机制。五是建立科技创新联盟。支持科技创新类国际组织在成都、绵阳、泸州等地设立总部、分支机构,打造科技创新类国际组织集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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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科技厅
13.07.2018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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