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抓培训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10.04.2015  15:46
        陕西法院网讯    为了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更好地使审判人员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西安中院党组快速行动,狠抓落实,决定举办全市法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培训班,分三期对全市法院涉及民事审判执行等业务的1100余名法官进行集中培训。4月7日至9日,第一期培训班举办,市中院业务庭庭长、法官,基层法院部分院长、副院长、审判业务庭庭长、法官共37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紧紧围绕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为今后一个时期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展开,主要进行了六个方面的培训。

        一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保障民事诉讼程序公正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二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诉权意识。三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规范证据的审查与运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四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效率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效率意识。五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诚实信用原则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诚信意识。六是学习领会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

        通过培训,使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和执行法官深刻认识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全面掌握民诉法司法解释,深入研究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