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多措并举,加强养殖场动物卫生监管工作

18.03.2016  15:42

 

汉台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为了落实“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目标任务,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多措并举,确保规模养殖场户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养殖场户属地监管机制。按照养殖场户属地管理为主,分级管理为铺的原则。对全区养殖场户实施“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养殖场规模及其疫病风险的大小,分为A级场户38个,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量化考核监督检查;对B级151个C级场户179个每月按30%比例进行抽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二是加强养殖场户官方兽医包联责任。为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认场子、结对子”方式,全区66名官方兽医对368个养殖场实施包联监管。A级场由区畜牧中心干部和所在地镇(办)畜牧兽医站站长负责包联;B、C级场户由各镇(办)兽医站选派人员负责包联。制作包联责任人公示牌在养殖场公示,要求对养殖场动物饲养、免疫、用药、用料、消毒、疫病防治、检疫申报、无害化处理等情况要进行全面监管指导,认真填写监管记录。

三是加强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各项监管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区畜牧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包联监管工作进行督查。对官方兽医包联养殖场工作实行单项考核,按期完成包联监管任务,成绩显著的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养殖场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或动物卫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官方兽医的责任。

四是树立养殖场生产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区畜牧中心印制《动物养殖场动物卫生安全责任告知书》500份、《汉台区奶畜养殖既生鲜乳质量安全告知书》500份、《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400份,广为张贴、宣传发放。同时与养殖场签订《动物养殖场动物卫生责任承诺书》、《奶畜养殖生鲜乳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要求做好生鲜乳 “三聚氰胺”,出栏动物“瘦肉精”自检。养殖场业主坚守质量安全责任,信守承诺。

五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区畜牧中心实施动物卫生监督网格化监管。完善养殖场疫病风险体系建立,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平台,实施辖区镇(办)畜牧兽医站养殖场信息录入,动态监管,及时掌握养殖户投入品、产品的流向。加强畜牧业投入品、病死动物处理、跨省调运动物、防疫消毒违法行为查处。对违反《防疫法》、《畜牧法》的养殖场录入不守法行列,责令限期整改,不达标劝其退出养殖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