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大妈:广场舞打陀螺别超时超分贝
本报讯(记者赵丽莉)怎么才能让红火广场舞达到健身权与休息权共“舞”?昨日起施行的《 西安 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21时到次日7时,居住区不得进行广场舞等产生噪声的活动。对此,西安市城管执法局表示,即将启动的春节城市容貌秩序整治行动中,执法部门将对广场舞等扰民噪音进行执法检查,但罚款不是目的,为市民营造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最终目标。
尽管天气十分寒冷,但依然阻挡不住大妈们跳广场舞的热情。1月31日晚上8时30分,在小寨西路的银泰广场门口,十多名大妈戴着手套、穿着羽绒服跳得不亦乐乎,旁边的音箱放着颇有动感的音乐,由于声音太大,让人觉得聒噪不堪。从旁边肯德基走出来的一名女孩正接着电话,出了门就听不清了,对着电话大喊:“你大声点,这跳舞呢,吵得听不见!”这些大妈们沉浸在自我舞动的旋律中,并没有感到对周围造成了影响。路过的人有的对大妈们冒着严寒健身的劲头表示赞赏,有的颇有微词:“这音响把人吵得,这么冷的天还出来扰民!”2月1日起,像这种乐了自己扰了别人的广场舞再不能肆意“蹦跶”了。《西安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跳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扰民拒不改正的,将对个人处罚200元。
昨天,市民周先生看了报道说,家门口的广场舞让他们深受其害,夏天的晚上广场舞吵得连电视的声音都听不清,向环保部门投诉很多次也没有有效的治理办法,现在有了法规这“尚方宝剑”,只要执法人员处罚到位,相信广场舞扰民问题就能解决了!
昨天下午,西安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以前对广场舞、打陀螺、甩鞭子等扰民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执法过程中主要以劝离为主,《条例》的施行给城市依法行政提供了标准。这位负责人表示,即将启动春节城市容貌秩序整治行动,对广场舞等扰民噪音进行执法检查。在履行《条例》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既要维护市民正当的锻炼需求,又要符合城市管理标准,罚款不是目的,为广大市民营造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是政府部门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