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大首次票决验收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

02.07.2015  11:38
      “市政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工作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议案办理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测评为‘满意’格次;关于加快商丹一体化进程、整合职教资源做大做强职业教育、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3个议案办理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测评为‘基本满意’格次。”在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进行票决验收,标志着商洛市人大跟踪问效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了加强对“一府两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的监督,更好地促进各项工作整改提高,增强人大监督实效,在6月24日商洛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首次对市人民政府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民防空工作评议意见和《加快商丹一体化进程的议案》、《整合职教资源做大做强商洛职业教育的议案》等4个议案办理情况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依法开展人大监督,是彰显人大监督权威的基础。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大监督的实际,在今年制定了《关于对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评议意见情况测评办法》,将对“一府两院”落实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审议意见、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执法检查工作审议意见、有关工作视察调研审议意见情况纳入测评范围。测评前,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成视察检查组,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逐一核查,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率进行量化。在此基础上,常委会议听取和审议视察检查组的报告和“一府两院”落实情况的报告,并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集中票决。对审议评议意见落实率达85%以上,测评“满意”票达85%以上的为“满意”格次;落实率达70%以上,测评“满意”、“基本满意”票达70%以上的为“基本满意”格次;落实率在70%以下,测评“不满意”票超过30%的为“不满意”格次。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向“一府两院”通报,纳入年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测评为基本满意的,整改期限为6个月,测评为不满意的,整改期限为12个月。整改到期后,将再次进行测评,直到满意为止。
      通过审议评议意见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有效地解决了“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审议评议意见不力或不到位的问题,从而使常委会的监督成果“落地生根”。

      (李正泉   申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