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部署,以及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深入推进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调查研究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对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次调查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深入了解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摸清社区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准确把握全省终身学习建设发展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制约我省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发展及存在的问题,督促进行整改,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为省教育厅指导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工作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全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二、调研依据
调研工作将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推进社区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4〕16)、《社区教育工作者岗位基本要求》(教职成司函〔2013〕35号)、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意见》 (陕教职〔2005〕7号)、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陕教职〔2015〕7号)、《陕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和《陕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等相关文件进行。
三、调研内容
(一)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陕教职〔2015〕7号)精神,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情况。
1.是否启动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目前的进展情况;
2.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3.今后的工作设想;
4.对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社区教育工作。
1.当地政府(市或县区)对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情况;
2.社区教育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治理体系建设情况、社区教育三级机构建设情况、管理者队伍、教师队伍和志愿者建设情况、保障机制、资源整合与开发情况、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等。
3.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包括:政府的统筹支持,良好的工作机制,课程体系建设、教材建设、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进展情况、数字化学习社区建设情况、理论研究工作等。
4.制约发展或存在的问题。包括: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体制、机制、资源、内涵建设等方面推进中所遇到的瓶颈及存在的问题。
5.改进的建议和意见。包括:自身工作的改进措施和对主管部门改进此项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四、自查报告
请各市(区)教育局、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围绕相关文件要求和调研内容,组织自查,并写出书面报告。自查报告包括“十二五”以来的文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整改。
五、实地调研
在自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派调研组对部分市(区)教育局和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进行实地调研。
(一)调研组组成。
组 长:韩忠诚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副组长:邓颂东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常务副主任)
成员:田争运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李春娥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原调研员
陆升武 省高等继续教育学会常务理事
郭 为 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吴 焱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科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李顺光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干事
黄镜源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干事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各分校校长
(二)实地调研地区及时间安排。
6月至7月对西安、宝鸡、渭南、延安、汉中、商洛等6个市进行实地调研,每个地市和所属区(县)调研时间大约3天,具体调研时间由调研组与市(区)教育局协商确定。
(三)调研方式。
1.听取汇报。调研组听取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学习型城市建设情况的汇报;分别听取市教育局和区(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人关于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2.查阅资料。调研组查阅政策制定、制度建设、组织机构、资金拨付等相关文件及教育培训活动资料。
3.实地查看。调研组深入街道、社区实地查阅资料,查看居民的学习、活动情况。
4.座谈交流。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管理部门、相关机构、社会组织、社区居民等对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5.填报调查统计表。请各地市教育局填报《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1);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填报《2015年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附件2),同时组织有关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填报《2015年街道(乡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3)、《2015年社区(村)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附件4)
6.问卷调查。发放《社区教育需求调查问卷》(附件5),了解具体情况。请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对社区居民发放《社区教育需求调查问卷》,每个实验区、示范区收回调研问卷不少于100份)。
六、工作要求
(一)这次调查包括学习型城市建设和社区教育两个方面,任务重,涉及面广,请各市(区)教育局认真做好准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汇报材料和统计材料的数据和案例要具体真实。
(二)请各市(区)教育局对本辖区内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报送的自查报告(一式两份),附件2、3、4进行审核和汇总,连同市局材料(书面及电子版)一并于2016年6月17日前统一报送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请各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于7月31日前将《社区教育需求调查问卷》报送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
(三)各地可以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教育厅文件”栏下载本通知及统计表。
七、其他
(一)这次调研工作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陕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数据和文字材料的汇总分析工作。
(二)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
联系人及电话:李春娥 029—88668836
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吴焱 黄镜源
联系电话:029-890558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邮政编码:710119。
附件:
1. 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调查统计表
2. 2015年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情况 调查统计表
3. 2015年街道 (乡镇) 开展社区教育工作 情况调查统计表
4. 2015年社区(村)开展社区教育工作情况调查统计表
5. 社区教育需求调查问卷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