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举办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

10.04.2017  21:57

本报讯    (记者李静)近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负责同志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培训班在北京开班。来自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的创建工作分管市长和文化局长共计200余人分两期参加培训。

        培训班上,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有关负责人就如何更好地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依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行授课。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教授李国新分别作了专题讲座。与会同志还就如何正确理解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如何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以及当前贯彻落实这一法律的重点工作等重要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和深入研讨。此次培训还对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期督查等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学员表示,这次培训内容丰富并且非常及时,对于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明确政府主导责任,积极探索全面推进法律贯彻落实的创新路径,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取得新成果,使示范区真正成为依法治文的排头兵、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排头兵。

        此次培训班是文化部举办的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系列培训班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3月,文化部举办了各省(区、市)文化厅局长和公共文化处长培训班。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举办系列培训是文化部为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下一步,文化部还将把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作为基层文化队伍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