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方案: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公布我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30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
据悉,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为:从2021年开始,全省每年对各市按年度规划的县(市、区)组织督导评估,保证所规划县(市、区)达到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并力争被国家认定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到2025年,各县(市、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到2030年,力争全省所有县(市、区)通过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到2035年,实现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普及普惠水平、政府保障情况、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普及普惠水平要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重视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政府保障方面: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人口相对集中的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陕西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完成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配建工作,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保教质量保障情况,实施办法也从办园条件合格,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教师配足配齐,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据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评估认定工作从2021年开始,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初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县域学校(幼儿园)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投诉举报多、负面反映大、有弄虚作假行为情况之一的县不予认定。
编辑:高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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