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多措并举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宁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是坚持重大决定民主决策。修订完善了《政府工作规则》,明确了县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职能、决策程序、会议制度、监督程序等,建立了重大决策事项、重点建设项目备案制度,使政府各项行政行为、决策事项更加科学规范。2014年,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13次、专题会议75次,对涉及全县的重大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强规范性文件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审查,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会、听证会等制度的建立,使规范性文件合乎民情、顺乎民意,并在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认真贯彻全省法制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2014年以来,《宁强县集体流转管理办法(暂行)》、《宁强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21件规范性、非规范性文件都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发布。
三是建立重大决策跟踪督办机制。坚持把督查工作作为抓好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更新督查理念,突出督查重点,拓宽督查领域,通过现场督办、专项督办和跟踪督办方式,提高督查实效,确保县政府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实。2014年开展专项督查、现场督办20次,下发督办通知54份。
四是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把县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依法决策的重要参谋助手,坚持法制办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充实了法制办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经费,确保法制机构及时、准确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各镇、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同时,聘请3名执业律师组成政府法律顾问组,参与政府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政府重大合同法律论证等工作,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提高。
(宁强县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