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受审 涉嫌受贿12万曾身兼数职

22.09.2015  08:02

  9月21日,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唐志宏涉嫌受贿一案在紫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9月21日14时30分,唐志宏涉嫌受贿案在紫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唐志宏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12万元,在庭审过程中,唐志宏称他将所收受的10万元赃款中的1万元以自己和其儿子的名义捐给了唐氏祠堂基金会,以资助两个贫困大学生。经过3个小时审理,法官宣布当日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被批捕前曾身兼数职

  2015年3月,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唐志宏(正县级)决定逮捕。唐志宏被捕前曾任安康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双创办”主任等职。

  2015年6月,安康市监察局公布称,安康市纪委对安康市住建局原局长唐志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唐志宏在担任安康市住建局局长和安康中心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康市城投公司)总经理期间,收受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承揽工程,收受礼金、礼品,参与谋划、组织成立“唐氏祠堂基金会”并利用职务影响进行募捐。

  唐志宏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依据有关规定,经安康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安康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志宏开除党籍处分;经安康市监察局报请安康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唐志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茶叶盒里装10万送到局长办公室

  近日,记者获悉,2008年8月,安康市城投公司在对张沟经济适用房项目准备招标时,行贿人程某找到时任安康市住建局副局长兼安康市城投公司总经理的唐志宏,经其帮忙承揽到张沟经适房项目水电工程。当年11月,程某送给唐志宏2万元现金。

  据了解,2012年1月,安康市住建局公开招标“西城阁”项目,2014年4月,广厦建设集团公司中标,该公司与陈某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同年5月、6月,为了工程款能及时拨付和施工外部环境的协调,工程实际承包人陈某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茶叶盒,送至时任安康市住建局局长唐志宏办公室。

  2015年1月,安康市纪委在调查核实行贿人程某向唐志宏行贿有关问题时,唐志宏主动交代了程某、陈某向其行贿12万元的犯罪事实,并将12万元退缴安康市纪委。安康市纪委随后将案件移交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侦办。2015年2月,唐志宏涉嫌受贿罪被安康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3月10日被依法逮捕。

   揭秘“唐氏祠堂基金会

  根据安康市监察局2015年6月发布的消息称,唐志宏不仅为亲友承揽工程,收受礼金、礼品,还参与谋划、组织成立唐氏祠堂基金会并利用职务影响进行募捐。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恒口镇唐湾村村委会主任唐继波介绍,“唐家湾村唐氏祠堂教育基金会”成立于2012年8月,由村委会和理事会开展工作。基金会的资金主要由当地村民自发捐款筹集,用于对唐湾村品学兼优的初、高中在校就读困难生进行资助,对中考、高考、考研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奖励。从2012年至2015年,已经给该村96个孩子,发放了近30万元教育基金。

  唐继波称,唐志宏在该基金会没有担任任何职务,只是每次发放教育基金前,召开会议时会邀请其参与。而教育基金也是基金会工作人员上门找那些事业有成、从唐家湾村出去的企业家谈回来的,2012年成立时筹集的资金有100多万元,目前由基金会的专人管理。

   知情人:他“曾当面撕领导批条

  “唐志宏早期是从乡镇上干起来的,作为农家子弟从政的他,工作作风泼辣,但也很有能力。”据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唐志宏在任市“双创办”主任期间,对双创工作出过力,也见过他在公共场合和某些领导争吵,“如果没有那种雷厉风行的作风,‘双创’工作很难搞下去。

  “他的性格比较硬,曾当着某领导的面,把这位领导批的条子撕了。”据一位曾和唐志宏共事的匿名人士介绍,唐志宏曾任汉滨县吉河乡(现称汉滨区吉河镇)领导,后一路升迁,最终在安康市城建局局长职位上落马。(记者 陈思存 王斌 实习生李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