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发挥保险业 “助推器”作用加力经济发展
为深入推进安康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保险业在促进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助推器”和“稳定器”作用,安康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统筹发展各类商业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鼓励和支持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保险公司来安康市设立分支机构,扩大服务网络。支持保险机构参与医疗行为监督和医疗费用控制,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实现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加大社会特殊人群、弱势群体风险保障力度。大力发展保险机构面向无养老保障人群以及独生子女家庭、失独老人、残疾人等人群的普惠型保险业务。
《意见》强调,要发挥社会“稳定器”功能,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新兴业务。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关系公众利益密切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全等七大领域作为综合责任保险发展重点,积极构建“平安安康”保险服务体系。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增强抵御巨灾风险的能力。将保险业纳入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体系,努力拓宽农业保险的支持渠道,创建安康特色的农业保险运作新模式。
《意见》明确指出,支持保险资金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为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园区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完善保险资金与地方重点项目对接机制,搭建保企“资金与项目有效对接、投融资信息汇集共享”的合作平台。结合安康市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的重要战略和国家级高新区获批的重大机遇,支持保险业护航科技企业发展。加大保险支持外经贸企业“走出去”力度,着力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作用。
《意见》特别强调,要着力优化保险业发展法制环境,严厉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将“诚信保险”纳入“信用安康”建设,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为保险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增强全社会保险意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落户安康的保险机构和来安工作的保险高端人才,在其子女入托、上学和家属就业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通过共同努力,实现安康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