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提前完成第六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工作

22.09.2015  10:05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计划的通知》(陕民函〔2015〕146号)的精神,铜川市提前完成第六批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

  为认真做好军队无军籍职工移交政府安置工作,铜川市民政局精心组织、指导市军休中心按政策规定做好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确保移交人员的各项待遇得到全面落实。一是认真做好军队无军籍职工的人事档案审核、工资标准核定和行政组织关系接转等各项工作,落实了无军籍职工的医疗、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相关问题。二是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定三方协议书,听取部队和被移交人意见,确保协议内容完整无误。三是与部队无军籍职工本人见面过程中,工作人员详细讲解了安置政策,温暖了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得到了部队单位和军队无军籍职工的好评,实现了军队、地方、无军籍职工“三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