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气中心对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开展第四季度考核

09.12.2015  19:15

为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监管,规范检验机构管理,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尾气中心从2015年12月7日起,成立两个考核组,由中心领导带队对全市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开展第四季度考核。

此次考核采取不通知、不打招呼、直接检查等方式进行。通过资料核对、现场检查、抽检验证等方法,对环检机构的管理、标志核放、检测流程规范和仪器设备运行情况等八个方面内容进行逐一考核,并按照《西安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季度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评分。同时,考核组人员将对发现的违规检测行为进行当场纠正,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中心。

下一步,检查组将结合全年各季度检查情况,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通报批评,对考核排名靠前的环保定期检验机构进行表彰,做好全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