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中院到眉县法院就《院志》初稿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10.03.2015  13:22
        陕西法院网讯    3月9日,宝鸡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史安学带领院志编辑办公室全体编撰人员一行5人专程来到眉县法院,就《宝鸡市法院志》(1999——2012)初稿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旨在使院志编辑部作进一步修改,力争汇集各方面的智慧,把院志编成精品佳志。 

        宝鸡中院党组对编写院志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郭宝生担任主任的编审委员会,专设了院志办公室,科学组织力量,统筹安排时间,把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以工作的量化、细化和具体化保证质量。在全市各县区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广大法官干警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全体编纂人员一年多时间辛勤努力,《宝鸡市法院志》(1999—2012)目前已完成初稿编撰,进入征求意见、查漏补缺、修订完善阶段。

        对于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进一步进行梳理和归类,对达成共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将进行集中修改和完善,努力提高《宝鸡市法院志》(1999——2012)的编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