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宝鸡市不断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多途径、多方式、多手段培育教育督导队伍,有效提升了教育督导效能,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和现代学校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多渠道选聘。 该市精心选聘党委、政府及涉教部门领导、“两代表一委员”、教育专家和相关人员,组建市级督学队伍,实行任期制,每届三年,定期调整轮换。在开展教育创强评估验收、教育经费专项督导、素质教育督导评估316工程等具体工作时,依据实际情况选聘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精干高效的特邀督学,组建成专家组或督评组,组队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各县区均立足实际,多渠道、多方式选聘督学,建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保持督导队伍相对稳定,增强督导人员创新活力。
——常态化培训。 该市高度重视专兼职督学和教育督导人员的培训工作,采取日常培训、集中培训、外出专训、参观学习、专题调研、交叉练兵等方式,有效提升督导队伍质量和水平。在每次开展督导前,都要组织督导人员学习政策规定和指标体系,对重点内容进行辅导和解读,使人人熟悉督导工作程序、方法和要点,在工作中说得清政策、抓得住重点、找得准问题、提得出建议。对中省安排的培训项目,优先安排基层督导人员参加;创造条件让教育督导人员参与重点工作,通过指导、观摩、实践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建立全市教育督导QQ群,远程、实时指导县区督导工作。
——规范化管理。 该市把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作为提升教育督导效能的重点,先后出台《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责任督学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市县督学的管理和考核。该市12个县区全面加强标准化督导室创建,完善管理办法,落实督导人员办公条件和待遇,目前已全部通过省级验收。鼓励管理创新,有的县区在中小学、幼儿园设立责任督学办公室,为常态化督导提供必要条件;有的县区组建2-3人的督导小组巡回督导,保证督导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有的县区落实责任督学的包抓责任,实行捆绑考核、奖惩连带,增强了督导人员的责任心。(文/杨爱魁)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