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份以来,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宝鸡市教育局积极开展“放心上民校”活动,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强化民办教育领域依法办学意识,倡导诚信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优化民办教育办学环境,不断提高民办学校影响力,引导学生及家长放心选择民办学校,努力做到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
一是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 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年检和常规检查,督促引导学校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和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党团组织建设,优化学校管理模式和运行效率。
二是公布招生资格学校名单。 在各县区公布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和具备招生资格民办学校的同时,市教育局对全市民办学校年检结果和招生资格民办学校统一进行公布,积极引导学生及家长选择有资质的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和培训。
三是明确民办学校招生纪律。 民办学校印发招生广告和简章,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并严格按照备案的招生广告和简章规范招生人员的宣传口径,如实宣传办学内容、师资水平和办学成绩。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招生,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实施网上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和学校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不具备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开展招生活动。
四是规范收退费行为。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切实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和退费行为,严格按照相关收费政策规定收费退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延,对于群众有关收费退费投诉,及时受理并严肃处理。
五是加大校园环境建设。 各学校利用假期,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办学环境,培育校园文化,为学生新学期入学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六是 强化安全工作。 该市教育系统先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信访积案大化解、信访秩序大整治”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安排进行多轮次检查,督促民办学校切实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建设,确保师生教学生活安全和校园安全。
七是优化民办教育办学环境。 在“放心上民校”活动过程中,该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的意见》精神,严格民办学校和教育培训设置审批命名,积极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一校两(多)牌”和无证办学民办教育机构清理活动。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合作,适时报道民办教育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宣传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民办教育先进典型及建设成就,大力优化民办教育办学环境。(文/温五一)
(责任编辑:胡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