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我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再传喜报

30.12.2016  03:08

从刚刚下发的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2016年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获悉,我市选送的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再创佳绩,其中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办理的《关于宝鸡市XX农药械有限公司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陇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的《关于XXX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案》、眉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办理的《关于XXX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分列全省优秀案卷前三甲。

这次案卷评查各地市共报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45卷,表彰优秀案卷19卷,我市3份案卷入选,优秀率位居各地市前列,再次展示了我市农业执法的实力和水平。

近年来,市农业局高度重视全市农业执法的规范化建设,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农业部《农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规范》规范案卷制作,多次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文书制作,连续八年开展全市案卷评查,通报表彰优秀案卷,对制作水平相对落后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令整改,全市案卷制作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五次获农业部优秀案卷殊荣,部级优秀案卷数量遥遥领先于其它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