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殡仪馆遗体火化出差错系责任事故 多人被处理

03.08.2016  09:35
宝鸡市殡仪馆馆长陈群雁代表殡仪馆公开发表致歉信致歉。

    西部网宝鸡讯(记者 鲁鹏飞) 7月31日,何先生在宝鸡市殡仪馆送别去世的父亲,就在遗体临近火化前,何先生突然发现推车上即将要火化的遗体竟然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一位姓李的逝者,而找遍殡仪馆却找不见何先生父亲的遗体。事后,宝鸡市民政局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西部网昨天(8月1日)就此事进行了报道。

    事件回顾: 宝鸡一男子遗体火化前离奇"失踪" 殡仪馆承认出错

    8月2日,宝鸡市民政局调查小组认定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出差错系一起责任事故,这起事故给逝者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宝鸡市民政局向逝者表示深切哀悼,向其家属致以深深的歉意,并责成宝鸡市殡仪馆公开向逝者家属道歉。同时,宝鸡市民政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宝鸡市殡仪馆业务副馆长平敏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宝鸡市殡仪馆也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业务股长刘全奎、服务组长姜永升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和罚款处理,解除刘军、聂利等6人聘用关系。

     调查小组认定遗体火化出差错系责任事故

    8月2日,宝鸡市民政局调查小组通报宝鸡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出差错处理情况,调查小组认定宝鸡市殡仪馆遗体火化出差错系一起责任事故。

    根据相关行政法规和干部管理规定,宝鸡市民政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宝鸡市殡仪馆业务副馆长平敏行政警告处分。

    宝鸡市殡仪馆馆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业务股长刘全奎、服务组长姜永升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平敏罚款1000元,对刘全奎罚款2000元,对姜永升罚款3000元。依法解除刘军、聂利、仵向阳、黄海雄、洪新政、严有怀6人聘用关系。

    宝鸡市民政局派出由一名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工作组,进驻宝鸡市殡仪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面整顿,从责任落实、服务流程、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下功夫整顿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做好殡仪服务工作。

     通报称遗体入库登记错误导致火化出差错

    8月2日,宝鸡市民政局调查小组通报称,由于殡仪馆工作人员在登记遗体放置库位时登记错误,从而导致遗体火化出现差错。事发后,宝鸡市纪委驻宝鸡市民政局纪检组监察室已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启动调查问责。

    调查小组在情况通报中说,何先生父亲的遗体7月29日12点存放到宝鸡市殡仪馆南库(冷库)5号位,定于7月31日12时火化。7月31日,何先生和亲属在宝鸡市殡仪馆送别去世的父亲,就在遗体临近火化前,何先生突然发现推车上即将要火化的遗体竟然不是自己的父亲,而是一位李姓逝者。

    通报称,根据火化记录这名李姓逝者遗体本该7月30日9点20就火化了,但殡仪馆在核查时发现李姓逝者遗体尚在并未火化。那何先生父亲的遗体去哪了?殡仪馆随后对馆内所有其他遗体的存号位与登记信息逐一核对,均能对应,但却始终找不见何先生父亲的遗体,调查组据此分析认为7月30日9点20火化的并非李姓逝者。

    通报说经过调查,7月31日11点左右出库的这具被何先生异议的遗体是李姓逝者,该遗体是在7月28日23:20被接运到宝鸡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将这具李姓遗体存放在冷藏室南库6号位,但登记时登记成了5号位,定于7月30日9点20火化。何先生父亲的遗体7月29日12时运到宝鸡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将遗体存放在南库5号位,并登记5号位。调查组通报说正是由于工作人员登记错误,导致在7月30日将何先生父亲的遗体当成李姓逝者出库火化,造成此次遗体火化差错责任事故。

     骨灰如何断定家属希望做鉴定

    由于李姓逝者家属当天没有仔细确认,已将火化的骨灰安葬,殡仪馆协调连夜将安葬的骨灰盒从墓地取出,妥善放置在殡仪馆内。

    针对家属提出的如何鉴定从李家取回的骨灰就是何先生父亲的,宝鸡市民政局副局长兼调查组组长戴红册说,依照目前的科技水平,遗体火化后,直接鉴定骨灰难度比较大,这个是目前最难办的。调查组经过反复核查,其他遗体号位与登记信息都能对应上。8月1日,宝鸡市殡仪馆已委托宝鸡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现存的李姓逝者遗体与其亲属进行DNA血缘关系鉴定,通过排除的方法来确定从李家取回的骨灰是否何先生父亲的。

    对于家属质疑的殡仪馆能否将遗体抬运等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戴红册说这个是国家政策允许的,政府事业单位可以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戴红册说,目前他们还在与家属积极协商妥善解决此事,宝鸡市殡仪馆馆长陈群雁代表殡仪馆公开发表致歉信,后续的工作还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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