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两结合”执行监督效果佳

14.04.2015  10:59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加大执行监督工作的力度,坚持“两结合”积极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2014年至今,共办理执行监督案件36件。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现场监督或执行和解等方式开展工作,促使相关义务人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先是书面审查监督与现场监督相结合。对于诉讼保全裁定、先予执行裁定或进入执行程序后作出的其他裁定,注重书面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及时发检察建议书、纠正违法通知书等书面方式进行监督。对于重大案件执行或涉稳案件执行活动,通过现场参与法院执行活动,进行同步监督,积极促进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规范操作、合法公正。今年以来, 共参与县法院的现场执行活动2次,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次,均被法院采纳。

      再是释法息诉与执行和解相结合。当事人对执行程序不甚了解或对有关法律不太熟悉而申请监督的案件,该院充分运用相关法律规定耐心细致地开展释法说理,在认真做好申诉人解释工作的同时,坚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对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 积极利用民事执行和解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并加强与执行法院的协调、配合,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以弥补执行救济的不足。今年以来,共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作者: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周健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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