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广东篇】用绿色发展的如磐定力助力“美丽中国”

06.06.2016  09:39

  广东省环保厅近日公布了2015年广东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公报显示,2015年,广东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PM2.5年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珠三角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在我国三大经济区中处于最优。(6月4日新华社)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诸多场合对绿色发展理念进行系列阐述。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谆谆告诫:“我们在生态环境方面欠账太多了,如果不从现在起就把这项工作紧紧抓起来,将来付出的代价会更大。”这既是对各地的警醒和督导,也是对广东寄予的特别厚望和重托。

  回望过去,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率先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广东,牢记总书记的告诫和重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的大决心,以转型升级、断腕治污的大气魄,建立起环境治理的制度框架,以更严格的生态环保机制倒逼经济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同时推进环境治理与区域协调相互促进,加快绿色低碳发展,交出了绿色发展的优秀答卷。到2015年,珠三角地区PM2.5和全省PM10平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基数下降25.2%和13.6%,提前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改善考核目标要求。去年全省灰霾天数是21年来最少,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1.5%,PM2.5和PM10年均浓度下降到34微克/立方米和51微克/立方米。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总体良好,城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100%达标。

  往细看,广东在控污上做减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提前完成“十二五”任务——全省累计关停小火电42.5万千瓦,淘汰钢铁产能379.7万吨、铜冶炼1.5万吨、水泥3892.5万吨、造纸96.6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3亿米、铅蓄电池105.5万千伏安时。在生态建设上做加法,“十二五”期间,全省共实施林碳汇造林1503万亩,建设生态景观林带1.03万公里,新建森林公园404个、湿地公园121个,森林覆盖率达到58.8%,森林蓄积量达到5.61亿立方米。在制度建设上做乘法,制定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推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公众广泛参与的环保制度建设,健全举报制度,加强社会监督。

  放眼现实,在环境日来临的前夕,广东省高院还公布了《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的意见》,全面加强广东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意见》提出,根据广东环境资源案件类型特点,将逐步探索扩大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意见》还将环境公益诉讼作为全面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提出积极支持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这充分彰显出广东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生态保护优先上没有最严只有更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展望未来,广东明确绿色生态发展目标:基本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水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重污染天数减少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超过80%。面对目标,既定举措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固然可以更加坚定广东推进绿色发展、优先保护生态的信心和决心。但诚如专家所说,虽然广东省空气质量首次全面达标,但这是在气象条件年景相对较好的条件下取得的,要达到长期稳定达标仍不能松懈。特别是对照2018年广东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PM2.5达标天数比例要达到95%难度较大,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的任务仍然艰巨。

  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环境治理绝非一蹴而就,不会立竿见影,最需要的是“坚持坚持再坚持、努力努力再努力”的如磐定力。只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心无旁骛、矢志不渝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就一定能够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广东赢得既有金山银山又有绿水青山的美好未来。

  于广东如此,于各地同理,唯此全国上下同心、一起努力,就一定能够绘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青山绿水、鸟语花香、幽静宜人”的美丽中国图景,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