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县:全方位曝光 “老赖”无处藏身自动履行

11.08.2015  17:36
        陕西法院网讯    在“亮剑”执行中,通过多措并举和微信曝光,使“老赖”再也无法躲藏。近日富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和解了一件承揽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李平在法律的强大威慑下,自动履行了向申请人给付欠款6.6万元等法律义务。

        2011年4月,被执行人李平与申请人慕某、高某达成协议,用二申请人合伙经营的挖掘机为其开采和破碎毛石后,共欠二申请人加工费共10.4万元。二申请人因索债无果,诉至法院。2014年9月22日,富县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李平限期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欠款之日至给付之日的银行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二申请人便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法院于2015年1月8日向被执行人及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发出《报告财产令》,限其3日内履行判决。被执行人履行33000元后,再无行动,执行法官便对其财产信息和其他情况进行“地毯式”查询,通过农行、工行、信合、邮政储蓄等各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信息;通过工商局查询其经营状况;通过公安车管部门查询其车辆信息;通过房管部门查询其房产信息等。6月29日,该院依法裁定扣押了被执行人李平所有的黑色尼桑轿车,并委托评估,进入拍卖程序。

        “亮剑”行动开始,富县法院即对李平等失信被执行人在该院电子显示屏和中院官方微信曝光,并打印成表,向城乡广泛公布,“四面楚歌”使被执行人无处藏身,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8月2日,被执行人李平迫于法律压力和社会各种,自动来到法院,通过执行局,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放弃债权5000元和全部利息后,被执行人当场给付66000元,案件执行终结,法院也裁定放行被执行人被扣押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