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日报】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经验连续两年写进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4.03.2016  11:21
        “进一步推广陕西省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经验,积极参与基层治理。”3月13日上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总结2015年全国法院系统依法履职,谈到“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时说。这也是我省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经验第二次出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去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周强院长就在工作报告中有“总结推广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工作经验,参与县域治理”的表述。 

  “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经验是:当地各村镇推行“群众说事”制度,遇到矛盾纠纷,让群众摆事实、讲道理,通过公开评议促进纠纷解决;法院以“群众说事”为平台,组织开展“法官说法”,通过“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由包村法官针对“群众说事”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采取“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的方式,讲解法律规定,开展法制宣传,参与调处纠纷,有针对性地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最高人民法院和陕西省委都曾印发通知,推广这一经验。 

  “农村的案子大多是邻里纠纷、婆媳矛盾这样的小事,人们不愿意把事情闹得人尽皆知。一般到法院打过官司的双方,会世代老死不相往来,这是村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也是最忌讳的。”走出人民大会堂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阎庆文说,法官进村调解、当面说法,条分缕析,头头是道,让群众少打官司甚至不打官司同样能解决问题,深受大家欢迎。“这是人民法院贯彻群众路线、继承人民司法传统的成功实践,陕西法院系统一定会在坚持中总结、在推广中创新,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顺应群众司法期待,为法治陕西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