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每季度将曝光通报全省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17.02.2015  11:34

15日,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今年开始,将每个季度对全省范围内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通报,以提醒车辆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

全省1月5391辆次车辆 出现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

今年1月,全省境内共有5391辆次车辆出现超速50%以上交通违法行为,其中陕西牌照车辆有4281辆次,占到违法总量的79.4%;其中1月在高速公路上违法逆行或倒车的车辆有10辆,陕西牌照车辆有7辆。

陕西交警部门表示,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是属于“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按照法律规定要处以驾照记12分、按最高上限处罚1000元的处罚。而针对“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驾照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同时,1月全省境内共查处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行为592例,其中涉及陕西牌照507例。从超速违法行为看,有些车多次在同一地方发生超速违法行为,可能是对限速情况不了解。交警部门提醒,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道路标识标线指示,尤其是在特殊路段,如果设置限速提示牌,一定是经过检验论证过的,如果不按规定车速行驶,势必会带来安全隐患。

醉驾、超员等8类交通违法行为春节期间易发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安部对近5年春运交通安全状况进行的评估分析显示,春运是全年客流量最为集中的时期,也是交通事故易发、高发期。春运期间最易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8类交通违法行为:即醉驾、超员、超速、货车载人、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非法营运、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直接导致刹车距离增长,极易引发追尾,而车速过快还会导致转弯离心力增加,侧滑、侧翻风险加大,同时,车速越快,留给驾驶人的反应时间也就越短。”该负责人提醒说,驾驶员不要超速行驶,提前规划好路线,从容出行。(记者 李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