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警:3月2日起将逐步恢复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办理 附网点明细
为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方便群众正常工作生活,自2020年3月2日起,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逐步恢复全市公安交管窗口业务办理。
一、窗口业务受理范围
(一)机动车相关业务:
1、机动车新车挂牌业务;外地车辆转入;换发新能源号牌;车辆变更登记;补领登记证书。(需在西安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办理)
2、机动车抵押/解抵押;机动车注销登记;六年内免检机动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补换号牌/行驶证;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机动车补换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质押/解除质押;机动车临时号牌核发;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机动车所有人名称变更;机动车档案更正(本部门注册和转入的,车辆信息录入有误的)。
(二)驾驶证相关业务:
C1驾驶证补换领(除变更、遗失、损坏外,均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C1驾驶证军警换证(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C1外地驾驶证转入(需提供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注销;临时机动车驾驶证许可;驾驶证变更备案(指变更住址或联系方式);驾驶证业务延期/取消延期申请;驾驶证转出;驾驶证锁定/解锁;驾驶证延期审验、换证(需提供驾驶人体检证明);档案更正。
(三)“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恢复全市各个交警大队警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
二、业务受理时间及网点
(一)受理时间:2020年3月2日起9时至17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网点:
1.车管所郭杜总所、东区分所、南区分所、西区分所、北区分所、长安分所、鱼化机动车登记服务站;
2.郊县处车驾管业务大厅、各远郊区县大队车管所;
3.各大队警务大厅、社区服务站。
三、社会化服务机构
机动车检测机构、二手车交易市场登记服务站、汽车4S店登记服务站、驾驶人体检站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原则,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复工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逐步恢复办理车管业务。
四、温馨提示
1、部分业务延期办理。根据公安部交管局工作要求,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的,或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后办理。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延长注销期限;对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
2、提倡业务网上办理。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风险,对于可在线上办理的业务,积极倡导网上办、自助办,群众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sn.122.gov.cn)、交管“12123”APP、“西安交警”微信小程序、警邮平台等渠道开展各类车驾管、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的查询和办理。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服务渠道,加强后台审核,确保快速办理。
3、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及现场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暂不受理,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逐步恢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做好防护。为保障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办理业务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车辆消毒,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并按照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办理相关业务。进入服务大厅应与他人保持至少一米的间隔,每笔业务只允许一人进入办公区域,即办即走严禁逗留。
2020年3月1日
警邮平台违法处理业务网点明细
编辑: 石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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