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集中处置民办教育机构非法集资问题
01.10.2014 09:0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将出台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和管理的意见。从这个文件出台之日起,省政府不再审批民办普通中专学校、技师学院;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再审批民办教育机构;由市、县两级教育、人社部门严格按政策规定审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并按“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承担监管责任。
对涉及非法集资问题的民办教育机构,将按“一校一策”的原则,逐校派驻工作组,积极做好监管、清算和稳定工作。对正常运行且有一定筹资能力的院校,将促其尽快清退集资款。对非法集资问题严重的院校,立即依法严厉查办,最大程度保全资产。对已进入司法程序的院校,公安机关加大侦办力度,司法部门提前介入,全力追缴款项,尽量挽回集资群众损失。
民办教育机构集资问题较为复杂,需教育、人社、公安、审计、民政、金融、工商等多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共同参与处置。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媒体和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依法维护权益的正确方法,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和谐。(记者 郭妍 侯燕妮)
责任编辑: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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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2014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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