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中、省补助资金申报培训班在西安顺利举办
4月22日,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中、省补助资金申报培训班在西安举办。来自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十三个统筹地区各财政社保处(科)分管城乡居民医保的负责及经办同志共三十余人参加了培训。同时,邀请了财政部驻陕专员办的同志参会并做了专题讲座。
举办这次培训班非常必要。自2010年到2015年2月,随着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水平不断提高,政府补助资金规模越来越大,为了做好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财政部等三部委连续下发了5个文件。2015年11月,三部委又下发了《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29号),对中央补助资金的申报时间、内容、报表填列及审核要求等做了详细的规定。为全面、准确贯彻中央229号文件精神,省财政厅在总结近几年申报工作的基础上,于4月中旬,会同省人社厅、卫计委下发了我省《关于修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的通知》(陕财办社〔2016〕44号)。
据统计,2015年中央补助我省城乡居民医保资金85亿元,2016年将达到96亿元。中央资金占到全省筹资额的60%以上。这些资金为我省城乡医疗制度的持续健康运行提供了强大的资金保障。做好资金申报工作是财政社保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举办这次培训班的目的。
培训班上,财政厅社保处宋金平处长从举办这次培训班的重要性,中、省要求等三方面做了开班讲话。财政部驻陕专员办的同志结合专员办职能转变、城乡居民医保审核内容、步骤、审计重点及所需资料做了专题讲解;社保处的经办同志,讲解了报表的具体填报方法和填报口径。最后,就中、省资金申报工作开展了互动形式的解疑答问。
培训结束后,与会代表们反映良好,受益匪浅,必将对指导今后的工作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