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入增速跑赢GDP 生活迈向品质化
11月17日,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前三季度陕西城乡居民生活情况分析报告显示,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收入增速跑赢了GDP,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居民生活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
居民收入占GDP比重达到41.7%。2015年前三季度,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100元,同比增长10.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1%。增速快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在全国31个省份位居第7位。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的80%,较去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收入在全国31个省份排19位,较去年同期前移一位,在西部十二省份中排第3位。
居民收入正以跑赢GDP的增速稳步增长,初步核算,前三季度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达到41.7%,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速也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前三季度,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增速处于全国第一方阵,快于城镇居民1.7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为3.06:1(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同比缩小0.04。
城乡居民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从前三季度我省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来源看,四大项收入全面增长。其中,受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加之省级和部分市级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公车改革基本到位,以及我省分三步增加省级公务员津补贴,此外还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及2015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确定,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十一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及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原因影响,政策性增资是城镇居民工资性和转移净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双创”工作取得了成效。另外,多元化增收渠道带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据省农民工监测数据显示,三季度,我省本地非农就业人数同比增长3.8%,外出务工劳动力月均收入同比增长5.5%。
(王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