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日前,山阳县人大推进监督方式创新,对2014年度“一府两院”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办。本次督办检查严格按照《山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2014年度县人大开展评议的部门(县政府扶贫、民政、发改、国土、文广、统计、司法、质监8个部门)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据悉,这次督办检查安排从2015年5月4日至5月28日,督办检查组将通过座谈了解、调查走访、走访代表和服务对象等形式,征询他们对办理的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对评议意见和审议意见整改工作的看法和评价。查阅相关文件档案资料、听取办理情况汇报。通过督办检查总结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针对存在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整改部门整改提高,深化专项工作评议实效,深切关注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问题,使评议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
(李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