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法院包村工作成效显著

21.01.2015  13:34
        2008年,岚皋县法院继续驻佐龙镇花坝村参加新农村建设工作。通过该院的积极努力,三年包抓花坝村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基层群众和上级组织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镇、村两级和产业工作队赋予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

        在包村工作中,一是该院高度重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远先后4次深入花坝村走访,了解村情民意和农村产业发展现状,多次联系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到花坝调研产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协调规划发展项目,落实帮扶计划,筹集帮扶资金。

        二是包村干部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把驻村蹲点包产业、抓项目当作个人提高思想觉悟,拓展工作能力,密切干群关系,走群众路线的现实机遇,努力参加培训,坚持驻村纪律,真心为民服务。

        三是认真履行部门帮扶和驻村队员职责,本着既真诚为村上和村民办实事,又绝不增加村组织负担的原则,坚持在春耕、三夏、秋收、冬季农田基本建设等中心工作和农忙时会的关键阶段,为村上筹集发展生产资金和生产、生活物资,真心诚意帮忙驻在村促进发展。按照驻村工作队布置的蚕桑生产、沼气池、堰渠建设和农田建设任务,坚持与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所负责的工作进展良好。全年完成桑园建设110亩;建成沼气池52口,整修农田100亩。

        四是组织党员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一年来,根据花坝村贫困党员发展缺项目,致富缺技术的实际,在该院党支部的支持配合下,发动10名党员领导干部与花坝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并挂牌落实帮扶责任。为贫困党员和村民扶持生产资金2000元,协调项目资金5万元,联系农民素质培训、生产技能培训、乡土人才技术培训30场次,培训村民600人次,促进了花坝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试点建设。

        五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新农村建设。针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农民外出务工、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山林、水利等领域的法律问题,从农民现实需要出发,组织法官干警40人次,先后深入佐龙、四季、蔺河、孟石岭、官元等乡镇进行法制讲座26场次,宣传常用法律法规,提高农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受到人民群众和党政领导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