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提前完成法院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任务
19.11.2014 14:04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1月18日,在岚皋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上,依法任命了32名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这是该县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了配合县人民法院把一批政治可靠、群众公信、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法律水平和工作阅历的人员充实到人民陪审员队伍,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岚皋县人大常委会严格选任程序及标准,会前,对法院提请拟任人员,由政法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等相关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县人民法院及拟任命人员所在单位或村组,详细了解情况,对拟任命人员任职资格条件、推荐产生程序、人员能力素质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了解,严格审查筛选,使提交的拟任命人员具有年龄结合理、文化水平较高、社会阅历丰富、群众威信高等特点,较好地体现出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广泛性、代表性和专业性。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审查把关细致 ,常委会审议认真,经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无计名投票表决,通过了这次人民陪审员的人事任命议案。据悉,该县这次新任命这批人民陪审员后,会同原已任命而未到任期的合计总数,岚皋已提前一年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的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任务。
(曹华)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11.2014 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