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尚军:嵌入式司法服务助推县域治理现代化

22.09.2014  18:49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而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管理”到“治理”,一个字的变化彰显出我党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已经从一元化“管理”转变为多元化“治理”,突出强调政府、社会、公众的协作性和法治的保障性。

        近年来,富县法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推行“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了“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县域社会治理新机制(下文简称“两说一联”机制),收效明显,受到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肯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是把村民自治与法治手段、法治思维相结合,把法律与道德、法律与乡规民约相结合的好做法,是乡村治理和县域治理的好载体。

        “两说一联”机制包括“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干部联村”三个有机组成部分,其最大特点在于通过嵌入式司法服务,将法律服务有机嵌入县域社会治理平台,实现了被动司法和主动服务的有机结合,是人民法院参与县域治理的好模式。实施中具体要把握好三点:

        一、科学选择嵌入平台。司法服务必须针对不同的社会群体,借助适当的平台来实现,这个平台不应当局限在人民法院自有的审判、执行工作平台之上,而应充分地利用好现有的其他社会治理平台,提供嵌入式司法服务,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法官说法”不是一个孤立的工作机制,而是将“法官说法”嵌入到“群众说事”这一村民自治平台当中,在村(居)委会组织涉“”群众进行“说事”,解决本村(社区)待办的难事、待干的实事、待决的大事、待理的乱事、待处的纠纷的过程中,由联系法官以“拉家常”的方式围绕上述事情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说法释理、答疑解惑、明断是非,引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从而发挥其传播法治文化、推动基层社会依法自治的目的。

        二、科学确定嵌入内容。提供嵌入式司法服务,还应当科学选择嵌入内容,妥善处理好被动司法和主动服务的关系,做到既能充分承担社会责任,发挥社会功能,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又不妨害司法功能,过度介入和干预社会生活,打破权力运行的顶层设计。通过“两说一联”机制的成功实践,我们找到以下五点嵌入内容:一是宣传法律政策,弘扬法治文化,教育和引导基层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二是调处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三是提供法律咨询,及时答疑解惑。通过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和法律困惑,为群众提供便捷周到的法律服务,指导基层群众理性维权、依法维权。四是列席村民议事,提出法律意见。五是提出司法建议,堵塞管理漏洞。针对发现的基层社会管理中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司法建议,指导帮助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准确把握矛盾纠纷发展态势,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科学运用嵌入方法。提供嵌入式司法服务,在方法上必须体现“便民”二字。就“两说一联”机制来看,体现了四便原则:一要便于群众联系。公布了联系法官的姓名、照片、职务、工作职责和通讯方式等信息,让群众知道遇到法律难题去找谁;二要便于及时服务。坚持法制宣讲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见面不便电话说、调处纠纷现场说,能够上门服务的就上门提供服务,能够当场服务的就当场提供服务,能够电话服务就及时通过电话提供服务,努力让群众在第一时间享受到便捷周到的司法帮助;三要便于群众理解。要将群众语言融入法治思维和法律伦理之中,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来解释法律,化解矛盾;四要便于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宣传司法,通过“阳光司法”,让人民群众在参与司法中监督司法,听取群众意见,提升司法水平,树立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