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商局今年重点整治水电气等垄断行业

11.03.2015  01:47

3月10日,华商报记者从全省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座谈会了解到,省工商局今年将开展电信行业的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反垄断执法,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垄断行为和银行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

2014年全省曝光20家不合格商品企业 取缔无照经营467户

据了解,2014年, 陕西 省工商全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举报23.81万件,办复23.68万件,办复率99.5%,为群众挽回损失3062.43万元。

共抽检7大类30余种商品、1000余组样品,曝光20家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集中整治服务领域利用格式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经营者义务的“霸王条 款”。全系统共检查经营主体69.85万户次,取缔无照经营467户,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287件,罚没金额28.64万元。

苏宁等36家单位成为首批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

会上,省工商通报表彰了张斌等44名全省消费维权卫士,决定开通陕西苏宁云南销售有限公司、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6家单位为第一批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消费维权直通车单位。

消费直通车的开通,将受理的消费者投诉直接分派到被诉企业,对消费者反映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问题,由企业自行调解、先行赔付,快速解决消费争议。

据了解,这是省工商局试行消费维权直通车和先行赔付制度,省工商局要求各市县局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这项试点。

今年将重点整治电信等垄断行业

省工商局局长王吉德介绍,在去年开展格式合同“霸王条款”和汽车行业整治的基础上,省局今年部署开展电信行业的专项整治,继续开展反垄断执法,整治供水、供电、供气垄断行为和银行业利用格式合同条款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行为。

今年还将出台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设立企业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红线”,对消费投诉较多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对多次约谈没有整改的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示。

2015年,省工商局将尽快推动出台《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同时进一步完善“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消费维权网络,建立节假日值班机制,提高诉求电话“接通率”、“转办率”、“办复率”。

3月15日起 网购商品不得以“已拆封”等理由拒绝退货

据了解,《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2015年3月15日期实施。

该《办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15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

对于使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收到消费者退货要求之日起未办理退货手续;未经消费者确认,以自行规定该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为由拒绝退货;以消费者已拆封、查验影响商品完好为由拒绝退货;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未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该《办法》同时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声明、告示中,不得含有免除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的内容。

华商记者 赵瑞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