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纪委发出警示:查处公车私用依据高清摄像监控线索

13.10.2014  13:33
      市局纪委向全市工商系统各单位及广大党员干部发出警示:目前省市纪委查处的公车私用案件和省市纪委转交市局纪委要求核查的公务车辆在“八小时”之外或节假日使用情况线索表明,近期和以后查处公车私用或公务车辆在“八小时”之外、节假日行驶使用,已形成依据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纪委监察部门明查暗访、交警部门提供高清摄像监控线索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管查处机制。
      值得指出的是,交警部门架设在各路段、什字口、卡口的高清监控摄像头,一天24小时连续不断对车辆行驶状况进行监控,其摄像监控车辆车牌号、行驶的路段、出入时间、车型,甚至对车上司乘人员的状况等都一览无余,有原始记录。纪委监察部门当前和今后将在受理群众举报、明察暗访、媒体监督的同时,主要依据交警部门随时提供的监控记录,从中落实公务车辆在“八小时”之外,特别是在节假日行驶的所属单位,进而进一步落实公务车辆的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及使用原因。对经查实私用公务车辆的,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查处外,还将对其单位领导和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对此,市局纪委再次要求并重申:市局机关和各分局要进一步严肃落实市局关于公务车辆管理的规定,认真厘清主管责任、分管责任和使用者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格落实集中封车、申请派车、按时返回、定点停放等制度规定,坚决杜绝“八小时”之内公车私用和无公务任务在“八小时”之外、节假日使用公务车辆的行为,不给自己带来麻烦,不给单位抹黑。市局纪委将对查实的不按规定使用公务车辆的单位和当事人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