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督检查

17.05.2017  15:42
  本网讯 为规范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对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开展动态监督检查。   据了解,检查将集中在6月进行,主要面向本省勘察设计企业、外省入陕勘察设计企业,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抽查在本行政辖区内承揽项目的企业。此次检查内容主要有:一是核查承接工程项目情况,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接工程、以其他单位名义承接工程、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等行为,是否存在出卖资质图章、代审代签、压价竞争、越级承揽业务等不良行为;二是检查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是否存在伪造、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履行执业责任(包括现场执业履职)、超越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核查中标企业现场执业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省外入陕企业注册人员是否与入陕备案登记人员一致;三是核查设计项目履约与质量保证情况,检查被抽取的项目合同履约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相关技术标准的情形,是否有严重质量问题或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形;四是核查企业诚信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伪造业绩、虚假投标、围标、串标以及注册执业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不到岗履职等违法情形。   检查将分为自查和集中监督检查两个阶段。自查阶段由受检企业针对本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企业及从业人员市场行为等情况认真自查,并向核查单位提供书面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集中监督检查阶段主要检查有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省厅要求各设区市所检查的企业数不少于20家,西安市可适量增加,各地在检查过程中被实名投诉和举报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   省住建厅强调,各地检查结论不合格的本省企业,应对其提出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外省驻陕分支机构,将取消入陕备案登记,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并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受检企业不良行为,将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按照要求,各地应于6月30日前向省厅上报书面检查报告、检查情况汇总。   省住建厅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不得妨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各受检单位要高度重视,不得拒绝阻挠,积极配合检查,并及时提供有关证照、勘察设计项目图纸图件等有关材料。(马璇)             责任编辑/姜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