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9市(区)停止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

27.03.2020  09:01

  26日,记者从全省殡葬工作和清明节祭扫安排情况通报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停止清明节集中祭扫活动的市(区)有9个(西安、咸阳、铜川、渭南、安康、商洛、杨凌区、韩城市、西咸新区);宝鸡市限制性开放祭扫,延安、榆林2市开放集中祭扫,汉中市除勉县外其他各县区开放祭扫。(记者 关颖)

  我省要求,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中公祭等集体性活动的殡葬服务机构,在妥善办理安葬业务基础上,有条件的可开展网上祭扫、代理祭扫、远程告别等服务项目,开通移动客服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提供更加便民可及的殡葬服务。开放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防护保障措施和人员分流管控措施,采取网上预约、短信提醒等手段,做好祭扫人员流量关口前置管控;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安排祭扫人员入内,并限定祭扫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单位空间实地祭扫人员密度,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要加强祭扫防火安全管理,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彻底清除墓区内杂草、枯枝、落叶等易燃物,杜绝防火死角和安全隐患。要广泛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天堂信箱寄语等绿色环保祭祀活动,逐步禁止焚烧冥币、香烛和燃放烟花鞭炮等行为。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要压实街道社区、村组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疫情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要求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在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要强化引导管理,增配人员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疫情结束后,各殡葬服务机构可视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祭扫活动,缅怀悼念追思,弥补家属遗憾。

  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切实有效保障遗体接运、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并根据疫情情况,视情扩大殡葬服务项目。

  为统筹协调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省民政厅在清明节期间设立清明节工作办公室,指导各地做好安全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妥善处理群众投诉(电话029-63917572)。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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