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启动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

03.06.2015  12:21

    为进一步加强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省政府残工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要求,近日,咸阳市经过广泛调研和多方协商,以残工委名义制定下发了《咸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实施方案》和《咸阳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暂行办法》,标志着该市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正式启动。

实施方案》规定该市的按比例就业公示工作共分五个阶段开展,其中学习动员阶段和制定政策阶段主要任务是通过召开残工委会议,学习残疾人就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方听取意见,明确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的政策依据,形成符合实际的实施方案。平台建设阶段主要任务是充分利用现有数据库和平台优势,开发设计《咸阳市在职残疾人网上信息查询系统》,为企业和在职残疾人查询提供便利;联系咸阳日报、咸阳电视台、中国咸阳网等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就业公示暂行办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主要通过媒体公开表彰超比例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先进单位,激励更多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公示暂行办法》对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和公示异议的处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还规定对用人单位已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基本信息、公益性岗位就业信息、自主创业个体就业信息等进行延展公示,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其他形式就业的残疾人信息,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处理后也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