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环保局推出治污新举措举报污染有奖

24.03.2015  17:37

  为完善环境监察社会监督体系,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市环保局根据《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并结合渭南市实际,近日制定了《渭南市环境保护有奖投诉举报办法》。

  据悉,《法中》将按照以下情形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一是只要举报内容经查属实,除依照省上规定按罚金比例执行外,同时按环境违法情节分别予以300元、200元、100元、50元的奖励。二是所举报的违法行为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所列举的环境违法行为,一次性奖励1000元。三是第一时间向环保部门举报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或举报内容为跨流域污染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快速有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改善全市区域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