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环保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市环保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十六届四中全会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治污减霾为重点,统筹抓好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为美丽西安建设提供优良环境保障。
一、上半年全市环保工作进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今年,我市各级各部门按照2105年治污减霾方案,不断深化、细化“压煤、抑尘、减排、增绿、禁烧、治污”六个方面大气环境治理措施。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强力推行燃煤污染治理。截至6月30日,拆除地方燃煤锅炉150台,完成率为94.9%;拆除驻军单位燃煤锅炉8台,完成拆改任务的18.2%;对32台非电燃煤锅炉和3家热电企业火电机组污处设施进行了提标改造;对建成区24318户蜂窝煤用户实施了清洁能源改造,42户煤炭经营场所进行了清理。二是狠抓扬尘污染防治。中心城区和沣东新城60%以上建筑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施工建设场所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防尘措施;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五位一体”作业模式,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在1、2月,除抢修、抢险和地铁施工外,159家涉土工地全面停工。市治污减霾办每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上半年对171家大气污染问题向相关区县和部门进行了移交,对17个突出问题进行了督办。三是扎实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上半年已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6035辆。推广新能源汽车2025辆;查处违法驶入禁行区的黄标车、无标车3335辆,冒黑烟车辆363例。四是持续开展增绿增水工程。完成道路绿化1765.45公里、5008.97亩,造林38123亩,新增湿地3497亩、生态水面1473亩。五是强化环境管理,加大禁烧力度。不断完善“网格化”环境管理机制,全市21个区(县)全部制定并下发了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二级网格21个,三级网格229个,四级网格2394个,成立环保所187家,到岗三、四级网格员5600余名,全市治污减霾网格化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积极发挥管控职能,对污染源进行全天候、全方位、不间断巡查,有效遏制秸秆、垃圾、树叶焚烧和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等面源污染。“三夏”期间,全市累计出动检查车辆8千余辆次,出动检查人员3万余人次,我市卫星监控及人工地面检查均未发现人为焚烧火点,实现了禁烧目标。六是加大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力度。截止6月底,对12个保障性住房通过了绿色建筑设计评审,13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33家企业编制了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方案,开展工程治理。
上半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4天,较去年同期增加54天。从今年2月起,我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连续5个月退出了后20位。今年上半年,省考指标PM2.5、PM10、NO2平均浓度分别较2014年同期下降了40%、30%、19%左右。
(二)水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
制定下发了《西安市渭河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加大了对市级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等建设项目的督办、协调力度,将进展缓慢的项目通报至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和措施,确保各项治污项目按期建成投运。上半年,我市已开工建设5座污水处理厂,8个污水管网、改造工程正在进行设计招标。
监测结果显示,上半年渭河出界断面水质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18.2毫克/升,达到省考指标30毫克/升的考核标准;氨氮平均浓度为1.67毫克/升,达到省考指标2毫克/升的考核标准。其中,皂河水质化学需氧量浓度稳定在40毫克/升左右、氨氮浓度稳定在5毫克/升左右。
(三)污染减排任务进展顺利
上半年,我市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污染减排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全市重点减排项目进展顺利。初步预测,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均可以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近日环保部污染减排核查组正在对我市上半年污染减排工作进行核查核算,待核算结果出来后,我们再及时向大家进行通报。
(四)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稳步推进
一是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工作。上半年,我市12个镇、8个村获省级生态镇、村命名;二是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积极推进55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纳入2015年农业源减排项目;三是扎实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2014年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的三个区、县(临潼区、高陵区和周至县)实施项目的前期手续和基础工作已完成,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四是积极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了秦岭北麓矿山、采石(砂)、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环保大检查活动,通过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涉秦岭北麓及自然保护区、湿地等建设项目的监管。
(五)环境审批管理水平实现新提升
一是深入推进产业发展布局调整,要求工业项目全部进入相应的工业园区。同时,加强对全市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查及入园企业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管理,严厉查处未批先建、违规批建的建设项目;二是加强和完善环评制度建设。加强餐饮业环评审批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加快简政放权,提高审批效率,制定了《西安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三是努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为切实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我局多措并举、主动服务,积极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符合政策要求和环保准入规定的项目加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对涉及污染减排、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项目,启动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国家规定的60、30、15个工作日缩短至15、15、5个工作日。
(六)环境监管执法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不断加大执法和惩处力度,扎实开展环保大检查,严厉查处和打击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加强环境安全日常监管。上半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8起,处罚环境违法企业77家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起,查封违法企业36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6家,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3起,拘留涉案人员7人。同时,认真做好环境投诉受理查处与回复工作。上半年,12369环保投诉受理中心共受理投诉7681件,批办率100%,处理率98.78%,群众满意率97.9%。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抓住重点,着力提升水气环境质量。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要求与我市治污减霾紧密结合,继续协调抓好建成区范围内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煤场、居民蜂窝煤用户和党政机关黄标车“四个清零”,渭河新三年治理等工作;全面落实好2015年治污减霾方案具体任务。
(二)注重实效,着力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继续开展好全市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大检查梳理出来的环境风险点,明确整治责任主体、整改时限、验收标准,并实行台帐管理,确保有效减少环境隐患。切实加强执法督查和后督查,确保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多措并举,着力深化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认真落实《秦岭北麓生态保护条例》,加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严查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好畜禽养殖、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生态监察执法检查;持续有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四)完善网络,着力提升治污减霾监管水平。全面推进以污染源分级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网格化”管理。加快环境监管平台建设,保障环境监管信息畅通、共享;做好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加强工作指导,规范环境监察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确保环境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