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16年,西安市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法定要求,严格坚持按“学区服务范围”入学。公办学校招生按“单校划片,一个入口,对口直升,不得择校”的要求,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落实区域内学生入学派位工作,同时,妥善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规则,切实维护良好的入学工作秩序,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措施包括:
——坚持按学区划分范围招生。 各区县根据适龄学生人数、校舍布点、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走读半径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因素实施“单校划片”,为每一所小学核定学区,为每一所初中核定对口小学,做到学区服务范围全覆盖,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全市各区县均于2016年5月20日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结果,让所有学生、家长周知,接受社会监督。
—— 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全市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初中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学区、学校登记、区县审查、派位到生、全部入学、公示公告”的基本规定实施。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居住务工的人员及蓝田县、周至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按照区县管理,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协调派位。城十区(含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加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西安市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终身不变”的规定要求实施管理,宏观把握计划落实和正向流动,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不断优化义务教育管理。
——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 西安市所有公办学校接收所有新生均享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等政策。西安市教育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加强监督检查。 西安市要求各区县加强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管理和督查,重点纠正违规考试招生、随意接收择校生及乱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学校,要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纪律处分,对出现严重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管理权限,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西安市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引导社会舆论,服务家长和学生。大力宣传“家门口的好学校”,引导家长和学生就近入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文/王焕荣)
(责任编辑:刁巧燕)
西安市全力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
西安07:42 15.06.2016 教育厅